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守护酱油食醋生产安全 内蒙古包头集体约谈企业

22-02-17

  本报讯  为进一步落实酱油、食醋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提高企业生产加工管理水平和能力,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市场监管局近日组织召开全市酱油、食醋生产企业集体约谈警示会。

  会议通报了2021年全市酱油、食醋生产企业产品抽检监测情况、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情况和日常监管情况,指明分析了全市酱油、食醋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,对下一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出了整改措施和要求。同时,向酱油、食醋生产企业明确了国家关于酱油、食醋的新国标要求和政策要求,并再次强调,严禁使用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、冰乙酸等原料配制生产酱油、食醋,严禁将无完整发酵工艺产品标注醋、陈醋、酱油、老(生)抽等字样等虚假标识行为。

  会上,全市酱油、食醋生产企业负责人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。各企业负责人郑重承诺,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,认真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政策要求开展酱油、食醋生产,确保群众吃得安心、吃得放心。

  会议强调,各酱油、食醋生产企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落实好相关要求。一是要严格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建立和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明确岗位责任,严格落实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,责任到人,建立企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制度,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和整改,形成长效管理机制;二是要严格组织生产,严格执行国家标识标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,按要求标注产品名称;三是要强化进货查验、过程控制、产品检验、仓储运输等管理,定期主动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;四是要迅速行动,对监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迅速整改,对立案查处的非法违规问题予以警示并杜绝类似行为,通过全面自查,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生产安全隐患;五是要全面有效应用“风险管控平台”开展自查,建立生产全过程记录制度,确保记录规范、完整、真实、准确,实现“顺向可追踪、逆向可溯源、风险可管控、原因可查清、责任可追究”。

  下一步,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对已告知、警示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一经发现从严、从重查处,性质恶劣的依法移送公安。

  (来源:包头市市场监管局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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