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重声明
近日,新闻出版总署通报了《中国食品质量报》记者站副站长汪启明等四家报社驻外记者站记者以新闻报道为名,向基层单位和群众敲诈或诈骗财物的违法违规活动,这是纯洁新闻队伍的重大举措。但截至目前本报陆续发现,以上海东方网为代表的四五家网站登载、转载的评论文章《记者站干什么?》中,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将《中国食品质量报》报道为《中国食品报》,指名道姓批评《中国食品报》。给本报的良好声誉造成恶劣影响,上述严重失实的报道使本报的社会效益、经济效益遭受严重损失。
本报是中央一类报纸,是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,中国食品报社主办的中国食品行业第一大报。本报自1984年创刊23年来,一贯坚持“指导食品生产、引导食品消费”的办报宗旨和“立足企业,面向市场,以食为主,兼收并蓄”十六字办报方针。坚持宣传党和国家发展食品产业的方针、政策,介绍国内外食品企业的先进经验,传播食品行业各种信息,指导和促进食品生产、流通、消费健康发展。本报社自1999年以来,5次荣获“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”称号,连续十年被评为“首都广告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”。本社社长连续荣获中国报协行业报委员会授予的“全国行业报先进经营管理工作者”称号。
《中国食品报》与《中国食品质量报》从隶属、管理到业务不存在任何关系。一些网站的失实报道刊载后,本报已多次致电上海东方网说明事实真相,阐明自己的观点,要求上海东方网做出书面或当面赔礼道歉,消除影响,恢复名誉并赔付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,但上海东方网至今对此未作明确答复。对此,本报郑重声明如下:
上海东方网及其转载的几家网站在本声明发表后的3日内必须主动与我报社联系,协商处理此次相关名誉侵权的事宜,否则本报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依法追究其名誉侵权的一切法律责任。
中国食品报社
2006年5月24日